全國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標準2021
2021年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標準如下:
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,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(適用50%的標準),年應稅銷售額大于5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;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,年應稅銷售額大于8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;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(不含稅銷售額),大于50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。
上述標準僅供參考,如有需要,請以最新的相關法律和政策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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