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
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.對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,可以減按15%的稅率征收所得稅。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,可以免征所得稅2年。
2.對于提供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,以及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,如果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、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、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,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,減按25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
3.對于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、信息業、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,自開業之日起,可以免征所得稅2年。對于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、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,自開業之日起,第一年可以免征所得稅,第二年可以減半征收所得稅。
4.對于小型微利企業,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,可以減按25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
此外,對于設備器具的購置,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、器具,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,可以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這些優惠政策可能因地區、行業、企業規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,具體是否可以享受以及享受多少優惠,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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