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納稅人可以簡易計稅的有哪些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的規定,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簡易計稅項目:
1.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,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;
2.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、不動產租賃服務和交通運輸業服務的,可以選擇按照3%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;
3.從事貨物的批發業務和零售業務的企業,以及企業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的,選擇按銷售額和17%的比例自開票納稅人繳納增值稅;
4.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,可以選擇按3%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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