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賬務處理
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驟:
1.購進貨物等,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,借記“材料采購”、“在途物資”或“原材料”、“庫存商品”等科目,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,借記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”,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,貸記“應付賬款”、“應付票據”、“銀行存款”等科目。購入物資發生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。
2.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,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,借記“應收賬款”、“應收票據”、“銀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,貸記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“,按確認的營業收入,貸記“主營業務收入”、“其他業務收入”等科目。發生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。
3.出口產品按規定退稅的,借記“其他應收款”科目,貸記”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退稅)“。
4.交納的增值稅,借記”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已交稅金)“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科目。
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,建議咨詢相關部門或者機構獲取具體信息。
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聯系人:王老師
熱線:15911087801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瞳尚品園1號樓